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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达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阶段性整改情况的报告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4月7日至5月1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人防办党组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常规巡察。2022年6月14日,巡察组向市人防办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指出4大方面2
简介          ∨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4月7日至5月1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人防办党组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常规巡察。2022年6月14日,巡察组向市人防办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指出4大方面22个具体问题(因涉及不宜公开事项,经纪委监委机关(第二纪检监察室)审查,存在4个问题不予社会公开)。针对巡察反馈的情况,办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自觉把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视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切实履行整改责任,全力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已完成整改17个,在整改时限内有序推进中5个,制定长效制度4个,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察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真领会巡察整改要求。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办党组完全认同、照单全收,主动认领问题,第一时间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组会,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进行梳理和研究,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根源,并召开职工大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迅速将全办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要求上来。
(二)加强领导,着力推动巡察整改落实。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全面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牵头抓好各项具体任务的落实。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把听取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作为党组会常规议题,定期督促、定期研究、传导压力、强化落实,推动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明确分工,有序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出台《中共达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制定整改台账,逐条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对标对表认真抓好整改措施落实,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落实责任体系,真正做到巡察整改工作靶向精准、问题聚焦、挂图作战、限期销号,确保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
(1)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扎实
具体问题:
无2019年述学报告,2020年和2021年述学报告大篇幅雷同。无2019年和2020年理论中心组学习情况报告。2019年第1、2季度以及2020年第1、4季度和2021年第1季度的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中“存在的不足”均存在雷同,且以上分析研判结合单位实际不够,多为一笔带过。
整改时限: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整改情况
:已完成。
一是
常态化开展会前学习,党组会、行政办公会坚持将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会前必学内容,坚持“第一议题”制度。自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已开展党史学习教育17次;
二是
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督促党组成员按照相关要求履行分管责任和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并结合工作实际,撰写述学报告,杜绝内容雷同问题出现。
三是
建立定期研究制度,坚持每年召开不少于4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结合单位实际,作出有理论、有深度的报告。目前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党组会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7月4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完成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和意识形态上半年工作总结。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1)人防工程平战结合功能未充分发挥
具体问题:
早期人防工程幅员面积较少、质量较差,部分存在安全隐患,平战结合功能发挥受限。达州军分区、凤凰山聋哑学校旁等主城区老旧人防工程处于闲置状态,未取得平战结合社会效益。新建人防工程平时用途基本用作停车库,平战结合功能较为单一。
整改时限: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整改情况:
在整改时限内有序推进中。
一是
2022年8月已完成编制市中心城区人防工程普查工作方案及招标文件,待疫情后及时进行招标确定供应商,有序推进普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底数。
二是
有序抓好隐患排查工作,对质量较差、存在安全隐患的早期人防工程进行排查治理。例如:2022年8月完成西外雍河湾防空洞口部排危加固工作。
三是
原达州军分区(现凰城壹号小区)防空洞已于2022年2月24日委托通川区东城街道北岩寺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公益性打造,建设社区人防工作站和市民“共享空间”,并在达州高温持续不断、区域停电期间作为人防工程纳凉点向市民开放,获得群众好评;
四是
凤凰山聋哑学校旁防空洞于2022年7月22日进行登报公开招租,目前已接到4人咨询,陪同现场查看2次,收到报名申请材料1份用于打造特色酒吧,受疫情影响,暂未签订人防工程租赁使用合同;
五是
雍河湾早期人防工程打造夜市火锅店已营业,成为“网红”打卡地,逐步改善了人防工程功能单一现状;
六是
早期人防工程通过打造、安全维护,平时能够发挥服务民生的社会效益,战时也能及时转化为人防掩蔽工程,用于人员防护,储备粮食、医药、油料和其他必需物资。
3.履行人防职能职责有差距。
(1)制度不够健全。
具体问题:
未按照省人防办对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要求,建立专项检查制度和“双随机”抽查制度。
整改时限:
2022年8月底前完成。
整改情况:
已完成。
一是
建立人防工程专项检查制度,制定专项检查工作计划,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目前已完成2022年度7月、8月人防工程巡查,制定了9月人防工程巡查计划;
二是
7月12至7月14日由工程科科长曹詹泉带队前往成都、绵阳、内江、自贡等地学习考察“双随机一公开”经验做法。
三是
印发实施《2022年度全市人防建设计划》《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暂行办法》以及《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检查制度》。
(2)工作开展不到位。
具体问题:
未按照人防、财政、税务三方对账,要求留存人防易地建设费用每季度对账资料,未按照规定要求编制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年度计划,未按照内控制度要求撰写资产盘点情况报告。用活页记录党组会、行政会、“三重一大”事项等。市级主城区防空警报鸣放平台日常管理和维护不到位,部分点位经现场测试无响应。
整改时限:
2022年9月10日前完成。
整改情况:
已完成。
一是
联合达州税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建立了易地建设费征收三方对账机制,通过每季度与市税务局、市财政局核对一次易地建设费入库情况(特殊情况及时核对)、市税务征收部门按月将征缴信息通过适当方式(符合安全保密要求)交换给市财政局和市人防办,确保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及时足额缴费入库,应收尽收。目前已完成一、二季度人防、税务、财政三方对账并留存人防易地建设费用每季度对账资料。
二是
2022年7月29日已制定印发《2022年度全市人防建设计划》,正按计划抓好落实。
三是
已聘请第三方公司四川华胜会计师事务所对2021年之前的固定资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同时要求财务室每年底按照内控制度要求撰写资产盘点情况报告。
四是
党组会、行政会、“三重一大”事项已采用固定页码本记录;
五是
已对主城区防空警报巡检、维修并建立相关台账;已申请天府药业警报点报废,并重新选择点位,警报采购正在采购中;应接市电的警报点位市电接入安装完毕,已正常使用。
(3)检查巡查流于形式
具体问题:
市人防办党组未开展人防工程建设专项检查和“双随机”抽查。查阅人防工程质量监管和消防安全定期巡查记录发现,2020年7月17日—2020年12月8日(共12次)、2021年7月12日—2021年11月25日(共15次)均存在现场巡查人员签字确认由同一人代签现象。
整改时限: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整改情况:
已完成。
一是
2022年7月25日召开职工大会对代签巡查人员倪晓树进行批评教育;
二是
印发实施《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检查制度》,制定人防工程每月巡查计划表,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
三是
严格执行检查情况记录由随组检查办领导把关签字确认。
四是
各巡查小组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登记后交由工程科统一梳理,视情发出限期整改通知。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
具体问题:
2019、2021、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内容基本一致,未制定2020年“两个责任”清单。2019—2020年《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内容基本一致。个别领导班子成员未认真述职述廉,如:1名党组成员2020年和2021年述职述廉报告的理论学习和作风建设两个方面内容基本雷同。
整改时限:
2022年9月10日前完成。
整改情况:
已完成。
一是
已结合单位年度工作实际,重新研讨制定印发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防止内容一致;
二是
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出现述职述廉报告雷同问题的班子成员进行了谈心谈话提醒,防止再次出现内容雷同现象。
2.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
(1)人防易地建设费用未建账
具体问题:
2019—2021年收取的人防易地建设费用虽全额上缴国库,但没有按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建账,仅以政务服务窗口的办理情况登记表作为与财政对账的依据。
整改时限:
2022年9月10日前完成。
整改情况:
已完成。
一是
在用友财务软件上补记2019、2020、2021年人防易地建设费收入;
二是
2022年8月3日下午我办联合达州税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专题研究达州市中心城区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对账相关事宜,建立了统一协作、紧密联系、沟通顺畅的易地建设费征收三方对账机制。
三是
已完成一、二季度人防、税务、财政三方对账。
(2)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具体问题:
2020年4月购买办公桌椅0.73万元,未作固定资产登记;2020年12月旧办公楼及门市划转,未作固定资产核减处理。
整改时限: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整改情况:
在整改时限内有序推进中。
一是
已对2020年4月购买办公桌椅0.73万元进行固定资产登记;
二是
对相关责任人李钦琳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增强责任心,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升资产管理水平,严格执行财经制度;
三是
2020年12月旧办公楼及门市划转,未作固定资产核减处理,市展信实业发展公司正在按程序办理不动产登记。
(3)支付费用不规范
具体问题:
2019年支付宣汉县人防办工作经费10万元、大竹县人防办工作经费5万元、2021年支付宣汉县龙泉乡草坝村支部阵地建设费0.3万元和结队帮扶资金0.5万元,以上费用均未附票据。
整改时限:
2022年7月底前完成。
整改情况:
已完成。
一是
相关科室责任人就2019年支付给宣汉县人防办工作经费10万元和大竹县人防办工作经费5万元作出书面说明;
二是
相关责任人就支付给2021年支付宣汉县龙泉乡草坝村支部阵地建设费0.3万元和结队帮扶资金0.5万元作出书面说明。
三是
建立人防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审核流程,严把报账单据审核,杜绝未附票据的资金支出。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有差距。
(1)制度执行不严格
具体问题:
市人防办党组未按《达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建设标准》规定建立党务公开制度,未制定党员谈心谈话日志表,无谈心谈话记录。
整改时限:
2022年7月底前完成。
整改措施:
已完成。
一是
2022年7月4日建立并印发《达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务公开制度》;
二是
建立《党员谈心谈话日志表》《党员谈心谈话记录本》;
三是
常态化执行党员谈心谈话制度,目前已开展党员谈心谈话7次。
(2)党员民主评议、测评时间不一致
具体问题:
机关支部2019年12月和2021年1月召开党员大会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但民主测评表的时间却分别为2020年1月和2021年2月。
整改时限:
2022年7月底前完成。
整改情况:
已完成。
一是
责令经办人员凌源贞认真反思并提交书面检讨书;
二是
2022年7月25日开展谈心谈话,对相关经办人员凌源贞进行了批评教育;
三是
进一步加强了党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重点对党的各项规则制度进行了学习,持续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经验和能力,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错误。
(3)党组织会议记录不规范
具体问题:
2020年9月7日党小组会议未记录出席人员和缺席人员,2021年10月至2022年4月共7次党小组会议只记录年月、未具体到日。
整改时限:
2022年7月底前完成。
整改情况:
已完成。
一是
责令经办人员陈婵认真反思并提交检讨书,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错误;
二是
2022年7月25日开展谈心谈话,对相关经办人员陈婵进行了批评教育;
三是
进一步加强了党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重点对党的各项规则制度进行了学习,持续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四是
党小组会议记录已严格按照要求规范记录。
2.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不规范
(1)机构设置不合理
具体问题:
“三定”方案规定,市人防办属市政府办公室挂牌单位,根据机构编制有关规定,挂牌单位不得实体化独立运行,工作机制不顺、承接能力不足。
整改时限: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整改情况:
已完成。
一是
2022年6月24日召开民主生活会,在会上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市委第一巡察组指出“机构设置不合理”问题。
二是
分别向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军分区首长、班子运行调研组等汇报上述相关问题。
三是
理顺人防体制机制,待国防体制改革后依令落实。
(2)选任基础工作不扎实
具体问题:
2021年5月,1名职工提任下属事业单位管理八级职员时,考察公示期未满即形成考察材料。审核其档案时,《档案审核登记表》中多项内容未填写。在对1名干部的档案进行专项审核认定时,复审人为干部本人。
整改时限:
2022年9月10日前完成。
整改情况:
已完成。
一是
对提任下属事业单位管理八级职员时的干部考察组成员和干部档案专审相关经办人员李声明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其作出书面检讨;
二是
2022年8月29日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干部选拔任用文件,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确保选人用人工作的正确方向;
三是
扎实推进人事档案专审及数字化,优化人事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干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3)干部年龄老化
具体问题:
机关干部队伍年龄老化,平均年龄超54岁,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工程人才缺乏,“断层”问题严重。
整改时限: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整改情况:
已完成。
一是
逐步通过公招、商调、考调、引才等途径招聘5人充实专业干部队伍,优化人防办年龄结构,目前机关干部队伍平均年龄下降为53.2岁;
二是
向公务员二科报送《达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职位计划表》,计划通过考调招录1名工程类专业人才,有计划的改善干部队伍年龄结构。
3.巡察反馈个别问题未整改到位
具体问题:
2019年8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和2020年9月市委第七巡察组回访督查指出,市人防办党组要督促万源市、宣汉县、开江县尽快完成县域人防规划编制。但截至巡察组撤离,开江县仍未完成。
整改时限:
2022年9月10日前完成。
整改情况:
已完成。
一是
2022年6月24日向开江县人防办下达巡察问题整改提醒函;
二是
由副主任冮洪带队到开江县人防办督促指导开展人防规划编制工作,明确整改责任和相关要求;
三是
采购编制《开江县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已获开江县人民政府批复,目前资金已落实,下步按计划进行招标工作。
(四)市委“四心”作风问题教育整顿部署落实情况
1.在担当作为不尽心方面
具体问题:
市人防办党组对干部个人“四心”作风问题负面清单审核把关不严,有5人的个人负面清单无审核人签字;查找问题不深入,有7人未查找带“*”问题。
整改时限:
2022年7月底前完成。
整改情况:
已完成。
一是
无审核人签字的个人负面清单均已完善签字;
二是
未查找带“*”问题的干部职工已整改并重新按要求提交个人负面清单;
三是
严格按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四心”作风问题教育整顿实施方案开展各项工作,严把审核关。
2.在服务群众不贴心方面
具体问题:
市人防办党组未及时回复基层问题,渠县人防办2022年2月25日电话请示包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社会投资项目能否减免人防易地建设费用,部分工业企业能否享受调整易地建设费标准政策,截至2022年4月22日未及时向基层回复。
整改时限:
2022年7月底前完成。
整改情况:
已完成。
一是
相关收费政策及类似项目办理情况已于2022年4月25日反馈渠县人防办,渠县人防办于4月28日收齐该问题相关资料并提交办公会审定。
二是
已建立人防系统行政审批微信群,对有关规定开展学习,针对具体问题交流探讨,准确把握政策。
三、市委书记专题会点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2022年6月7日,在市委书记专题会上,指出我办存在“3年来收取易地建设费约2.82亿元,但并未择地统建”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办党组以“点人点事”为抓手,以点带面抓整改。
一是
高度重视人防易地建设费征收管理工作,由行政审批科专门负责核定人防结建项目易地建设费征收基数,业主单位统一缴入市财政专户。同时按照人防使命任务要求科学安排人防建设项目,对接财政部门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纳入预算统筹安排。
二是
积极对接市财政局核实已收取易地建设费使用情况,市财政局答复,根据2015年《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中“三年内逐步取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以收定支、专款专用”要求,我办3年来收取的易地建设费约2.82亿元由市财政局纳入预算统筹安排使用。
三是
争取启动建设“择地统建”项目1个,即达州市人防核心疏散基地暨国防教育训练基地改(扩)建项目。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领导批示通知单(P〔2021〕819号)和《关于达州市人防核心疏散基地及国防教育训练基地改(扩)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附件1)精神,确定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人防易地建设费、市级财政投资等多种途径。2022年6月16日,市规委会审议通过该项目设计方案,明确将防空地下室部分作为择地统建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用地预审与选址及可行性研究批复,8月底正式开工,下一步我办将会同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建设单位(市代建办)等有关部门,严格对照时间表、路线图,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项目建设进程,并严格落实经费使用、管理、监督等工作。
四
是
严格落实人防建设专项规划,防止出现“以收代建”现象。同时对人防易地建设费使用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坚持“应建必建,以建为主”要求,增加主城区防空地下室建设面积,着力补齐全市人均人防防护面积不足的短板。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办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市委的工作要求和整改总体方案,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以扎实的整改成效向市委交上满意答卷。
(一)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务求取得实效。
(二)坚持健全制度机制。在抓好巡察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对人防系统制度进行系统梳理,完善健全管根本、利长远的制度体系。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对不科学不健全,存在漏洞或已失效的制度,进行修改完善或重新研究制定,扎紧扎实制度的笼子,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管权。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把整改工作同正在开展的“四心”作风教育结合起来,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着力通过巡察问题整改成效促进全办党员干部职工精神面貌有新变化、工作作风有新改进、廉洁自律有新增强,努力使整改过程成为推动全市人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为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北翼振兴战略支点贡献人防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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